
活動辦法


一、活動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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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發票/收據期間:115年01月01日 (四) 起至115年11月30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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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收據登錄截止時間:115年12月06日(日) 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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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好禮抽活動:總共5場次。(慢遊雲林粉絲專頁線上直播,最終時程以慢遊雲林粉絲專頁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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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喜抽活動:115年07月。(依活動官網、慢遊雲林粉絲專頁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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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軸抽活動 : 115年12月 。(依活動官網、慢遊雲林粉絲專頁公告為主。)
二、活動參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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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於活動期間內,在登記營業地點於雲林縣區域範圍內任一合法(包含稅籍登記在雲林)店家消費並取得統一發票、或於參與本活動之免用統一發票店家消費並取得收據,單筆消費金額滿100元以上,即可至「2026與神同行遊雲林滿額500抽豪禮」活動網站登錄消費金額參與抽獎,登錄金額累計滿新臺幣500元即可得到1組抽獎序號(累計1,000元可得到2組抽獎序號,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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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組抽獎序號皆有抽獎機會、僅有1次中獎機會,不得重複中獎。(即積極參加者享有較多抽奬機會,每次抽奬機會均享相同中奬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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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得視情形推出「倍數累計」優惠,其詳細內容以本活動網站公布為準。如單筆消費符合不同倍數累計優惠時,取倍數較高者計算,相關倍數累計優惠不得併用。
三、登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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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本活動下載慢遊雲林APP或至本活動官網註冊,即成為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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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抽獎序號後,如因會員主動刪除發票/收據,系統將重新累計登錄金額及產製抽獎序號,進而影響發票/收據與抽獎序號之間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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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至雲林縣境內消費,可登錄之消費憑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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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端發票
指不印出紙本的電子發票,把發票儲存在各種載具,且已歸戶至財政部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並滿足條件「已是活動平台的會員及在活動A平台中綁定雲端發票」,則該發票資料將能自動匯入活動App中,累積金額參加抽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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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傳統發票(長條/二聯式)
登錄資訊應包含發票日期、發票號碼、消費金額、消費地點、賣家統一編號等基本資料,並完成登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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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收據(免用統一發票店家)
登錄資訊應包含發票日期、發票號碼、消費金額、消費地點、賣家統一編號等基本資料,並完成登錄程序。(要蓋統一發票章和負責人章,缺一不可)點我觀看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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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收據
登錄資訊應包含品名、消費金額、消費日期、消費地點、農民姓名、農民身分證後五碼等基本資料,並完成登錄程序。(要蓋姓名章)點我觀看範例
【發票登錄特別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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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登錄期限如有變更,依本活動平台公布為準,每張發票/收據限登錄1次,逾期未登錄者或填入資料不正確皆無法參加抽獎(發票/收據最終登錄期限以本活動網站系統主機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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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登錄前需先完成會員註冊(包含填寫完整基本資料註冊成為網站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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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註冊時,需登錄真實完整的中文姓名、手機號碼、E-mail、居住縣市別、身分證字號、寄送地址。如有不實、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無法聯絡通知者或中獎機會損失等,主辦機關得取消中獎人中獎資格,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機關、執行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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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本活動平台登錄發票/收據才可以參加抽獎。發票/收據登錄前,請確認持有之發票/收據內容及金額與本活動規定相符。如登錄資料錯誤導致與發票/收據影本上資訊不相符, 將喪失中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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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時,如發票超過系統設定之金額,參加者應配合主辦機關或執行單位審核程序,提供發票或收據明細,經確認無誤後,始得納入活動消費金額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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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本活動之發票不得開立統一編號。
四、獎品抽獎及領獎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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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名單於抽獎後,最晚於次一上班日下午5時前公布於本活動平台,並透過以Email寄發中獎通知書及電話聯繫通知中獎者中獎資訊,中獎者需於指定期間內提供完整兌獎所需資料,若在指定期間內未提供相關資料回填者(含因聯絡資料填寫不全或不實以致無法聯絡,又或因中獎者未查看或設定關閉接收相關中獎通知,以致未知悉自身中獎),皆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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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者應於公告日後10日內辦理兌獎事宜,逾期未辦理者,主辦機關得取消中獎資格;如中獎人提供資料缺漏或錯誤需補件,應於主辦機關通知補件次日起5日內辦理補件事宜,逾期未辦理者,主辦機關得取消中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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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繳納稅款的中獎通知書,需以正本紙本寄回;不繳納稅款的中獎通知書可以電子郵件、Line@官方帳號或是傳真方式回傳,以便核對中獎資格。逾期寄回中獎通知書者,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確認中獎者資格後於規定時間將獎項寄出。若中獎人因資格不符或願意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網路公告,主辦單位不再進行通知亦不替補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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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各獎項本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進行抽獎,依電腦序號隨機抽獎方式抽出,抽獎結果將公佈於「2026與神同行遊雲林滿額500抽豪禮」網頁,活動主辦單位將主動聯繫中獎者,除汽車、機車需由得獎者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辦理交車領取之外(款式、顏色依主辦單位提供為主,不得更換),其他獎項以郵局包裹或物流宅配寄送至中獎人指定收件地址,若逾期未領取被退回,主辦單位將不再主動補寄。中獎者如需第二次補寄,寄送費用需由中獎人自行支付,第二次寄送再被退回者,視同放棄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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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獎項在新臺幣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之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及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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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獎發票/收據、領獎憑證不符合活動規定、逾期領取、發票/收據遺失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將不另行重抽中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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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獎活動係屬機會中獎類別,依稅法規定中獎人當次中獎價值超過NT$1,000元,但未超過NT$20,000元者,毋須預先扣繳10%稅款,惟仍須列入中獎人年度所得計算;中獎價值超過NT$20,000元,須預先扣繳10%稅款(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並列入中獎人年度所得計算。主辦單位依法代收中獎稅金,若中獎者不願意提供資料, 或未能先行依法繳納稅額,即視為放棄中獎資格,不另行通知。如中獎獎項為汽車者,有關領牌、保險及相關規費、稅費等事項,應由領獎人自行決定及負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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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中獎人往生(除戶),依我國民法第6條:「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以中獎當下(抽獎日期)為準,如在此之前往生已無自然人之權利能力與人格權;如為中獎事實之後往生,則有繼承權,可以繼承給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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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獎活動於雲林縣政府指定處所進行抽獎,並公告於活動網站,遇假日順延公告;抽獎序號無取得上限組數限制(依發票總額累計為主),若發現惡意舞弊或盜用他人身份資料進行抽獎,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之權利,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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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小額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灣本島。汽機車與部分獎項需至主辦單位指定門市或地點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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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得依活動需求調整抽獎時間及地點,並於活動前一日於活動官網另行公告抽獎時間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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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獎者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者,主辦機關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行為保有依法律途徑追究不當行為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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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與執行單位保留審核、決定及變更獎項內容之權利,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機關與執行單位有權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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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行程兌換券(機票)兌換方式請另參考「旅遊行程兌換券注意事項」。
五、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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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發票/收據最終登錄期限為115年12月06日(日)23:59止,惟主辦機關得視活動辦理情況調整發票/收據最終登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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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金額有誤,超過實際消費金額取得之抽獎序號,視為無效,取消領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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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發票號碼與發票不符,收據無蓋章證明,取得之抽獎序號,視為無效,取消領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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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式發票(長條型)若因金額高或品項多等原因而產生多張發票時,僅可登錄有記載總金額之一張發票;若登錄非最後一張總金額發票,經公開抽出中獎者,中獎資格無效,(如:單次消費1000元取得3張傳統長條式發票,應登錄第3張載有總金額之發票並取得2組序號;若3張發票全數登錄並取得3x2組序號,前2張發票所取得序號若中獎將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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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者於本活動平台登錄個人資料時,即同意接受活動各項規定,及同意主辦機關於本活動平台、平面或其他媒體公布中獎名單;並同意主辦機關及執行單位蒐集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如:姓名、手機號碼等), 中獎人並授權主辦單位於官方網站公布得獎者之得獎序號、姓名(部份資訊,其餘以「o」替代)、手機後三碼於活動網站,作為抽獎管理、活動通知等使用,不做其他用途。參加者須詳細閱讀,並視為了解與同意遵守主辦機關抽獎活動規定,如有違反,主辦機關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得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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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者已瞭解並同意主辦機關於本活動平台公布中獎者部分電話於本活動平台供兌獎使用,如登錄資料不全、不實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主辦機關有權取消中獎資格,且得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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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用統一發票之收據需標明購買品項及購買日期,並蓋有免用統一發票章,載明商號名稱及統一編號,收據需保留以便日後中獎兌換,若上述資料不齊全之收據,視同中獎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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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主辦機關或執行單位認為參與活動之民眾,疑有登錄不實或不符活動規定登錄之情形,民眾應配合主辦機關或執行單位查核,提供發票或收據明細查驗;主辦機關得依查核結果視情節取消民眾該筆消費登錄、中獎資格,或活動參加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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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會員資料不全,或其他可歸責參加者之情形(如參加者未接聽電話),導致無法聯繫進行確認,且該筆發票/收據明細資料有惡意擾亂之嫌疑時,主辦/執行單位有權直接取消該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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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活動之民眾如明知非本人消費之發票及收據,請切勿予以登錄,否則可能涉及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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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本活動並抽中價值為一百萬元以上之獎項,為確保活動公信力及中獎者確實領獎等事宜,主辦機關得邀請中獎者出席系列活動等公開場合,及配合出席主辦機關或執行單位安排之媒體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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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之獎品以實物為準,網頁使用圖片僅供參考,不得要求更換顏色、規格、轉讓或折換成現金。中獎獎項日後之使用保固與維修,主辦機關及執行單位概不負責,獎項經兌換、簽收受領後,如有遺失、盜領、自行拋棄、毀損,恕不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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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活動之消費者,如有違反本活動規定,或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因而中獎者,一經主辦機關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主辦機關有權立即取消其中獎資格,除追回獎品外,並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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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因電腦病毒、程式錯誤、駭客、網路、電話、技術…等或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機關及執行單位之事由(包含但不僅限於以上原因)而導致如下情況並致使侵害或影響其他參加者、中獎者權益、活動公平與正當性,主辦機關與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中獎者亦不得異議: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未如預期之規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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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活動之消費者若因至贊助店家兌換商品或購買商品出現商 品損壞、過期等問題或其他消費糾紛,請向原消費店家洽詢辦理或循消費爭議申訴管道提出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主辦機關與執行單位不負責商品糾紛及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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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發票之發票號碼、金額,或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之消費金額,如登錄資訊有誤請自行刪除原登錄資料後重新登錄,已中獎序號所對應之發票/收據,恕不得修改及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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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APP操作(發票掃瞄)相關問題,請洽詢APP客服(按我連結);活動註冊、登錄、兌獎相關問題,請洽活動客服專線(按我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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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規定已載明在本活動平台中,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民事法律相關規定辦理;主辦機關保有隨時更改活動細節(參加方式及贈品內容、數量等)、保留、暫停及解釋內容之權利,並可取消任何影響他人中獎權益之中獎者的中獎資格,參加者同意依照及遵守本活動之更動決定,不得異議。修改訊息將於本活動平台上公布為準,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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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主辦機關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公告於本活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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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參加者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與活動APP相關辦法、隱私權及安全政策者,主辦機關保有取消參與本活動的權利。
六、旅遊行程兌換券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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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旅遊行程兌換券獎項將以指定易遊網旅行社中獎憑證方式發給(價值20,000元),依易遊網官網售價抵用等價旅行商品,如機票或套裝行程(部分票券商品除外,依易遊網認定之規範標準)。相關規定請致電易遊網企業服務部(02)2516-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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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期限:請於2027年12月31日前兌換使用完畢,逾期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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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張兌換劵限乙次兌換完畢,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如金額不足之部分需請自行補足價差,多出之部分則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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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券乃屬有價證券,採憑證採記不名方式,兌獎人應妥善保管本抵用券,若有遺失、被竊、被複製、毀損或喪失抵用券之占有,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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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兌換券不得與其他優惠旅遊券合併同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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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兌換券不得經由其他旅行同業購買之國內外旅遊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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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發行之旅遊兌換券委由易遊網旅行社辦理之專案產品,得獎者由活動執行小組對接易遊網服務專員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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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兌換券已開立旅行社專用收據「代收轉付」,兌換時不再另開立收據,惟補差額部分仍將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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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者如無按照確認日期兌換使用,視同放棄,中獎人不得要求折抵現金、退換、轉售或折換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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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者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而造成活動執行小組無法通知或是核對中獎者領獎時,均視同放棄中獎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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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保有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之最終解釋、變更及裁決之權利,如有相關問題請私訊活動LINE@線上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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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者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將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執行小組得取消其兌換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